云南/文山-2026-04-10 00:00:00
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能源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文能源联发〔****〕*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拟择优选择一家具有相关经验的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实施主体,参与砚山县坝心风电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现就项目优选投资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坝心风电场项目优选投资主体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砚山县坝心风电场项目推进项目核准、前期专题报批、合规性手续办理、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具体范围以优选主体实际要求内容为准。
*.*项目规划资源配置: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建设选址:砚山县阿舍乡境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投资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有效的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资主体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年的投资主体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具有项目投资开发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投资主体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资主体,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参与本次优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资主体,不得同时参加优选,提供书面声明。
*.同一家集团公司须以集团名义或只能授权一户下属二级公司参与本次优选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优选。
*.优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汇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建设北路杏林小区**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网络获取
凡有意参加优选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文件获取地点报名并获取优选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授权的无须提供)。如果采用网络获取,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上资料***版本发送至邮箱*********@**.***。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优选时间和地点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优选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汇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建设北路杏林小区**号)。
*.优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优选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优选公告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优选主体和优选服务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优选服务机构:云南汇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建设北路杏林小区**号
联系人:盖老师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