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包1至包3)更正公告
2026-04-10
湖南/郴州 变更澄清
北湖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包1至包3)更正公告
湖南/郴州-2026-04-10 00:00:00

北湖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包*至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点击量:**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湖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

*、首次公告日期:******

*原公告开标时间***********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征集

更正内容:*、包*、包*、包*、包*、包*征集文件中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中的“一、开标一览表”中的“备注: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响应报价,因电子投标系统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操作系统中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请各供应商在填写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这一栏时,按要求统一填写数字“*******.**”。“其他内容”这一栏时,按要求统一填写“实际金额按二次竞价低的供应商供货结算”。”

更正为:“备注: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响应报价,因电子投标系统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操作系统中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请各供应商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这一栏时, 按要求统一填写所投包号的预算总价,“其他内容”这一栏时, 按要求统一填写“实际金额按二次竞价低的供应商供货结算”。示例:如投包*的,就在“投标报价”这一栏填写数字“******.**”。”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征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文春

电话:***********

*、采购人

*)名 称: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

*)地 址:郴州市北街张家巷龙骨井**号

*)联系人:李文春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言鼎大厦*单元*楼

*)联系人:刘慧鑫、郭兴好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文档附件:
北湖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包*至包*)更正公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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