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片区供水管网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EPC招标文件异议回复
2026-04-10
安徽/安庆 变更澄清
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片区供水管网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EPC招标文件异议回复
安徽/安庆-2026-04-10 00:00:00

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片区供水管网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异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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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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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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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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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所在地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安庆大观新城集贤北路***号富春花园*号楼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公告公示信息

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片区供水管网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异议回复

编号:***

各投标人:

“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片区供水管网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异议回复如下:

一、异议回复

*.问:本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请问,若我方拟派项目经理*前段时间在工程项目*上任职担任项目经理,且该工程项目*至今尚未竣工,但在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前已经完成项目经理变更,项目经理*不再担任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请问:(*)本次投标是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程项目*)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相关资料?请明确。(*)若本次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工程项目*)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相关资料,后期补充项目经理*的变更证明相关材料,是否作废标处理?请明确。

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无需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庆市皖河控股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安庆大观新城集贤北路***号富春花园*号楼

人:何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

人:张媛、吴群

话:************

****年*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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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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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中心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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