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4-10 00:00:00
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美而特智能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为 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全院的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水电维修、护工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合同一年一签,最高可续签*年,年终考核达标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未达标,院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服务资格;续签物业合同可根据本市整体工资水平变化、与院方沟通后酌情增减服务费用。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将质疑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扫描发至发送至邮箱*********@**.***,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 宿州市淮海南路***号
联系方式: 朱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号大话南门壹中心**楼****室
联系方式: 史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