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佳智能装备产业园食堂项目公开招租项目
受委托,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永佳智能装备产业园食堂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永佳智能装备产业园食堂项目
*.标的地址:晋江经济开发区欣鑫路**号永佳智能装备产业园
*.标的面积:****.**㎡
*.标的现状:项目面积约****.***²,可同时容纳*******人就餐。规划有员工餐厅,小超市、及接待包厢等。
*.挂牌价:*****(元/年)。
*.租赁期:*年,一年一考核。
*.装修期:无。
*.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支付。租金结算为先付后用,每半年度结算一次,即每周期租金=月租金×*,出租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租金递增方式:无。
**.租赁用途:园区生活配套食堂商超运营。
**.押金:******元。(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
**.标的限制:承租人擅自将标的整体资产完全转租、转借第三方的;承租人改变房屋出租用途,或存放危险化学品,或涉及黄、毒、赌等法律法规禁止行业或行为主体的;承租人被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交易保证金:******元。
(*)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竞租人须从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可选择网银转账、手机银行,基本账户的户名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并在【用途】一栏请注明“该项目的项目编码”例如**************,必须与该项目编码一致。
(*)若竞租成功,由承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本中心在确认出租方已收履约保证金后*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报名或未成功报名,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晋江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晋江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晋江青阳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行
银行账号:*****************
**、公告时间:**********至**********。
**.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自由报价阶段从**********开始,限时报价开始时间:************:**,限时报价周期为*分钟。若自由报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优先权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分钟。
(*)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加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看样时间:**********至**********;(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杨德维 联系电话:***********
**.(*)交易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至************:**。
(*)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至************:**。
(*)意向承租人应至晋江市小规模交易平台
(网址:****://***.**.**.***:*****/*****/********/*****.**)注册用户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项目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应在保证金汇达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承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特别提示:
(*)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移交;
(*)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晋江市小规模交易平台
(网址:****://***.**.**.***:*****/*****/********/*****.**)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电话、光纤网络由承租方单独立户安装,自行缴费;
**.资格审查(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请把以下相关材料递交至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价时间统一为报名截止时间后)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等。
*.企业注册资本超*万元。
*.企业持续运营食堂的经验。
**.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的过失而致使标的资产毁损、灭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标的资产的物业服务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管理,相关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等由承租人负责承担。
*.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标的资产的日常防火、防盗安全。
*.租赁期间,若承租人在标的资产内进行违法活动,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自行装修部分的维修维护,包括租赁资产的管理及维护。
*.承租人应按竞租承诺完成相关事项,否则出租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承租人须接受出租方关于运营等方面的考核,并按出租方提出的考核标准严格执行,若未达标,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考核标准详见租赁合同)
*.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资产维护要求(如门前三包等):承租人应自觉遵纪守法,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应按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运营物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包括消防安全、运营安全、综合治理、环保责任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指导,并按要求落实整改到位。
风险提示(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等):*.竞租方应到现场勘查自行调查标的物实际或可能存在、表面和潜在的瑕疵,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本次招租活动不单独提供招租场地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竞租方均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承租人应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经营、租赁所产生的一切与承租方有关的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工商税金、水电费、有线费、卫生费、治安费及相关税费等);
(*)场地维护费用;
(*)承租人自行购置的设备费及运行维护费用;
(*)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尤其是防范安全隐患以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竞租方参与本次招租活动前,需充分了解所在园区现状、潜在商业价值及经营风险。竞租方参与本次招租活动,则表明竞租方已经熟知招商项目。竞租方中标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项目提出异议或要求补偿条件。
**.特别约定事项:*.若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两个月告知出租方,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出租方之日起*个月届满之次日终止,出租方收回标的资产,且无须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且无需补偿承租人已投入的装修费用。
*.租赁期满后或清退后,对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及采购相关设备物质,残值不折现,出租方不对此支付相关费用。
*.除上述双方解除合同情形外,承租人有以下情形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费用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承租人擅自将标的整体资产完全转租、转借第三方的;
(*)承租人改变房屋出租用途,或存放危险化学品,或涉及黄、毒、赌等法律法规禁止行业或行为主体的;
(*)承租人被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报价开始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交易服务费:\。
中心联系人:小颜联系电话:*************传真:*************
报名咨询电话:************、************、************、************
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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