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北霍各庄村673.59亩复耕土地出租[交易公告]
2026-04-10
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北霍各庄村673.59亩复耕土地出租[交易公告]
北京-2026-04-10 00:00:00

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北霍各庄村***.**亩复耕土地出租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
挂牌金额
***,***.**元
挂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北霍各庄村***.**亩复耕土地出租
项目编码
*******/*******
坐落(地址)
北霍各庄村
土地用途
耕地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地块 * *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陈振颂房后
南至
道边
西至
水峪地界
北至
水峪地界
地块 * *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地阶
南至
火车道北边
西至
郝连辉地界
北至
沙盖子
地块 * *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金山子地界
南至
八家庄地界
西至
火车道东边
北至
火车道南边
地块 * *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水泥道
南至
小水库
西至
张庆华地界
北至
水泥道
地块 * *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水泥道
南至
高铁
西至
水泥道
北至
公路边
地块 * *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郝家庄
南至
铁路
西至
地阶
北至
矿区
地块 * *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地界
南至
小道
西至
水泥道
北至
矿区
地块 * *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地界
南至
八家庄
西至
砖厂
北至
道边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北霍各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一年零八个月
拟出让用途
粮食、蔬菜作物种植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是否原承包人 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
截止日期
**********
挂牌总金额(元)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信息发布终结
延牌周期(工作日)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仅限本村村民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土地出租涉及家庭承包地(详见附表)。
    *、拟出租期限:以合同签订起始日期为准至****年**月**日。具体租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年*****年最高减免农村集体复耕土地不得高于****元/年/亩。拟发包价格根据土地质量确定,其中***.**亩发包价格按***元/年/亩;***.**亩发包价格按照***元/年/亩。****年*****年租金共计******元,租期不满一年租金按整年收取。承租方自合同签订**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剩余租金于每年*月**日前缴纳。
    *、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应地表种植粮食作物及蔬菜,种满种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基本农田使用需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现所有土地已完成复耕。
    *、要确保农地农用,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如需开展设施农业项目,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促进种植类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函》(京规自函〔****〕****号)要求,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化”建设。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请依法依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避免形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的监管,不得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杆作物,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乔思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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