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2026-03-30 00:00:00
关于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千伏吴都-沙塘二回线路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
鄂州发改审批〔****〕**号
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关于***千伏吴都-沙塘二回线路改造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鄂州供〔****〕*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鄂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千伏吴都-沙塘二回线路改造工程核准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鄂州工程咨询〔****〕**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千伏都邱+都沙断面越限问题,保障***千伏邱贾变、沙塘变的可靠供电,同意建设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千伏吴都-沙塘二回线路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临空经济区。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从吴都变新建*.***架空线路至朗沙线**#,其中双回线路长*.***(预留未来出线一回),单回线路长*.***,原廊道改造*****郎沙线**#***#段长*.***。利旧***千伏郎沙线**#***#段长*.***。新建铁塔**基,其中单回直线塔*基,单回耐张塔*基,双回直线塔*基,双回耐张塔*基。
四、项目单位为国网鄂州供电公司。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必须依法依规招标(详见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六、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国网鄂州供电公司***千伏吴都*沙塘二回线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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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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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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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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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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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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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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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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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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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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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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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招标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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