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4-10 00:00:00
一、项目需求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供应商应须指派由*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其中,*名律师全面负责团队工作,响应采购单位需求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名律师合同年度内全程驻点办公提供法律服务(如采购单位需增派驻点律师时,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服从)。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万元/年(含税费)。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一经确认,报价总价作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 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响应报价的必须经总所授权);
*.遵纪守法,近*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需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得为现任深圳市坪山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递报价材料。
四、服务内容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详见附件*);
五、意向单位需提供资料
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认成交单位(综合评分法),项目参与单位需按照采购需求方案及评分项(详细参考附件*、附件*)。
(一)报价单,请综合报价;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声明及承诺函(详见附件*)、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备注:应答文件内均不得出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无需装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采购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服务将于****年*月**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年*月**日**点**前提交相关采购报价文件至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办公室。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办公室
附件:*.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方案
*.评分项及评分细则
*.法律顾问服务类履约评分标准表
*.声明及承诺函
*.风险知悉确认书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廉洁从业告知书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