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南黎街道和任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物品塑料凳 成交结果公告
2026-04-10
安徽/淮北 中标结果
相山区南黎街道和任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物品塑料凳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淮北-2026-04-10 00:00:00
相山区南黎街道和任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物品塑料凳 成交结果公告 **********
相山区南黎街道和任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物品塑料凳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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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南黎街道和任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物品塑料凳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相山区南黎街道和任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物品塑料凳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濉溪县城北宏达工艺品厂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沱河路与烈山路交叉口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及技术参数

数量(个)

单价

(元)

总价

(元)

塑料凳

凳子面:****

凳子脚:****

凳子高:**.***

材料:**

工艺:注塑液压成型

规格:****个

*****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 *********)附录*中招标 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相山区南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相山区任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申院长、佘院长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烈山路与澥河路交叉口东***米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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