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
2026-04-10
山东/烟台 招标采购
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
山东/烟台-2026-04-10 00:00:00
招标信息
  招标单位 集团保险部 项目名称 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
  招标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联系邮件 ********@*******.***.**
  质保期 报名截止日期
竞标保证金信息
  项目保证金 账户名称 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 ************ 开户行 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备注
备注:竞价保证金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供应审计部招标联系人信息
  标书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件
标书汇款相关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标书收费标准 地址、电话
备注:标书费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描述
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山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业务询价及技术要求 (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 各保险公司: 我集团下属企业“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拟投保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现面向各保险公司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 *、公司名称(投保企业):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后续需有扩展,详见下文)。 *、预计年销售额: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纺公司)销售额****万元、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高公司)销售额****万元、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板带事业部)销售额****万元、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销售额(买家使用商业承兑支付总额度)*亿元(以实际投保为准,不作为投保业务量的限制)。 *、销售商品:投保企业生产并销售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西装、纺织品、针纺织品及原料、合成纤维、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等新材料、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经营范围内产品,航空扁排、棒材、铝板、铝厚板、型材等。 *、销售地区:中国境内各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省、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苏州、大连、泰安、诸城、威海、肥城、广州、温州、北京、南京、青岛、郑州等地。 *、项目保险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主要买家信息详见附件一。 二、保险方案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按贸易合同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后,且在规定的发票开票期限内开具发票,因下列风险引起的直接损失,在被保险人履行本保险单各项约定的条件下,保险人按本保险单的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或因此导致在开具的或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无法兑付; (*)买方拖欠,或因此导致在开具的或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无法兑付。 注:商业承兑汇票由买方签发或承兑后,即认为有效,背书转让行为不影响票据有效性。 具体保险责任详见附件二。 *、其他要求 (*)附件一中所有的客户限额在保险合同签订前须全额批复。 (*)中选保险公司须提供完善的线上操作系统、以保证投保企业可及时传达需投保的销售业务信息,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投保、理赔等工作。 (*)中选保险公司可提供买家风险提示和预警,出具资信评估报告以及客户限额动态管理与提示,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业务系统、保险知识及案例培训,并提供贸易单证及流程管理、模拟理赔等增值服务。 (*)资信调查费是信用保险业务项下保险人因提供信用限额管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资信报告仅供保险人审批信用限额使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因信用限额审批而进行的资信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提供资信报告的服务需求,则每个客户的资信报告费用不高于***元人民币。 (*)发生赔案时,保险公司需遵循“先赔付、再追偿、最后分摊追偿款”的原则处理,在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且企业提交索赔申请书后的**天内必须完成赔付,不得设定等待期,不得设定等待期的具体要求为: ①如发生买方拖欠事故,企业需在**天内通知保险公司是否自追账款,若企业要求自追,双方需对自追期限达成约定(自追期限自应收账款到期日起不得超过*个月;经投保企业与保险公司商讨确认后,自追期限可延长,但不得超过保险有效期),企业自追期间仍可对该客户正常发货、保险公司需正常承保。 若企业放弃自追或自追期限已满,企业可直接向保险公司发起索赔,同时企业需停止对逾期买方的发货,保险公司需立即进入对风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调查环节,调查周期最长不超过***天;在调查期内,如确定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公司需立即启动理赔金的支付、并在**天内完成赔款支付及债权转让的办理,如确定不属于保险责任、则立即按流程通知企业;如因企业提交资料不完整等原因导致超期仍未完成调查,则保险双方协商延期、继续进行案件材料整理或向第三方权威机构提起仲裁,在此期间,如确定属保险责任,则保险公司需立即启动对投保企业的理赔金支付、并在**天内完成赔款支付及债权转让的办理。若自追期满后企业仍向逾期买方发货,产生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②如发生买方破产或无力偿还事故,企业可直接向保险公司发起索赔,保险公司应在**天内核实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及实际损失,并在核定后的**天内完成赔款支付及债权转让的办理。 (*)保单约定的赔偿比例不低于**%。 (*)免赔额:*免赔。 (*)出单方式及保费支付: 各投保企业(被保险人)根据预估年销售额分别向保险公司支付保单成本费(计算公式为:企业预计年销售额*费率***%)(注:投保企业后续新增买方客户,需补缴由此产生的新保单成本费);保险期间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与投保企业完成实际投保销售额的核对,对于实际保费(计算公式为:实际投保销售额*费率)高出保单成本费的部分,由企业在**个工作日内向保险公司补缴。 保险公司在分别收到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精纺公司和超高公司两家企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板带事业部和铝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两家企业)支付的保单成本费后的*个工作日内,分别为上述投保企业出具包含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费率等基本内容的保单(板带事业部与铝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出具一张保单,投保人、被保险人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精纺公司、超高公司出具一张保单,投保人、被保险人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单责任限额:铝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保单责任限额为所有买方信用额度总和的**%,该限额仅供此业务使用;板带事业部、精纺公司、超高公司等除铝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外的其他所有投保企业的保单责任限额为实缴保单成本费(含税)总和的**倍;精纺公司、超高公司可共用保单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间,因新增投保企业或买方客户而新缴纳保单成本费后,保单责任限额也将以批单的形式,按本方案约定的比例、倍数进行相应扩大、调整。 (**)投保企业扩展:在目前国际贸易形式动荡、南山集团积极拓展国内客户业务的情况下,后续南山集团及下属所有企业均可做为本保单的被保险人参与投保(注:是否参与投保,由南山集团自主评估决定),即中选保险公司需在该项目保险期限内按相同的费率、手续费比例、保费支付方式及其他保险方案承保南山集团及下属所有企业新提出的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销售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装、纺织品、铝制品、汽油、柴油、化工品等南山集团及下属企业的产品、商品;新投保企业以批单形式加入原保单的共同被保险人,保单责任限额进行相应扩大、调整。 (**)投保形式:保险公司开始承保后,各投保企业将当月实际投保的销售业务信息、在次月的前*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方式报送保险公司,对于发生的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需能正常理赔;上述销售业务信息包括买方名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投保金额(合同或销售金额)、出运日期、应收账款金额、未逾期/逾期应收账款金额等内容。 三、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中的承保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应与附件二中相应的内容在含义上保持一致;当保险条款内容与上述“保险方案”有冲突时,以“保险方案”约定为准。正式生成保单时,未经我部允许,不可添加特别约定。 四、报价要求 *、报价人在完全响应此询价文件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中进行“净费率”的报价,公式为:净费率=费率*(**含税手续费比例),具体如下: (*)所有投保企业执行统一费率,净费率单位为‰,净费率是进行报价评选的唯一标准。 (*)手续费比例不得低于含税保费的*%,且中标保险公司需向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支付手续费。 (*)手续费是以保单中载明保费或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为基数乘以手续费比例进行计算的结果(当保单中载明保费与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存在差异时,以高者为准)。 *、报价人需根据集团公司采购要求,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线上报价前(****年*月**日)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根据不同保费划分不同标准,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万元),在完成本次投标工作后退还。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账 号:************ 联 行 号: ************ *、报价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保险费率、手续费比例等必须合法、合规,不违背相关监管规定。 *、报价人须是经中国银保监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风险综合评级在*类及以上。 *、报价人或其上级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亿元人民币。 *、报价人在中标后,必须自主承保,具有独立承保、理赔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不能出现中标公司签单,实际业务由其他机构提供承保、理赔等技术支持的情况,否则我司将立即退保且报价人不得再参与任何南山保险项目。 *、报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不得因任何理由进行恶意拉低价格、蓄意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报价的操作,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我司经济或声誉损失、扰乱工作秩序,由报价人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退出南山保险报价人白名单”等措施进行惩罚。 *、保险公司在中标后,需在我司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整理形成对本保险项目进行约定的《保险信息确认书》(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三),并正式加盖公章后提交我司。 五、承保要求 *、报价人在中标后,必须根据到期日要求、自主规划时间、提前向南山发出提交投保资料、支付保费等要求,并保证在南山要求的业务到期日(或当期保单到期日)前完成投保、出具正确保单;如非因南山提交投保资料、支付保费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未按期投保或脱保,将不得再参与下一期南山保险项目的招标、承保。 *、南山投保企业在上述到期日前三天即完成保费支付和投保资料提交、但因保险公司原因未在到期日出单的情况下,视为保险生效,对于出现的风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按本方案约定正常理赔。 六、保密要求 本保险方案仅可用于各保险公司参与本保险项目报价及承保等相关工作,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方案的任何内容以及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情况信息,以及通过本保险方案和参与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活动而获知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 联系人:孙晓萍 吕惠 电话:************ ******* 附件一:《南山集团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买家清单》 附件二:《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条款》 附件三:《南山集团保险信息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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