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4-08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后勤保障物资(含地巾布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博艺美商贸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路***号*号厂房****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栋****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华辉鑫业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龟岗西路**号*栋***
相关供应商*:雅怡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荔湾社区前海路****号泛海城市广场*栋****
相关供应商*:源鹏裕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湖贝路****号华佳广场****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伟伟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文锦北路洪湖二街田贝**号大院*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博艺美商贸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艺美公司”)因不服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下称“交易集团光明分公司”)关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后勤保障物资(含地巾布巾)项目”(项目编号:**************,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广东标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标信咨询公司”)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咨询/监理服务,深圳市华辉鑫业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华辉鑫业公司”)作为标信咨询公司的直接关联方,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投标资格应被否决。
投诉事项二:标信咨询公司与华辉鑫业公司串通投标。
投诉事项三:华辉鑫业公司、雅怡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源鹏裕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市伟伟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围标行为。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全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栋**层*****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