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大数据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光缆租用(2026年运维)项目(2026年1月至8月)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2026-04-10
{prov} 招标采购
上海市闵行区大数据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光缆租用(2026年运维)项目(2026年1月至8月)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prov}-2026-04-10 00:00:00
上海市闵行区大数据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光缆租用(****年运维)项目(****年*月至*月)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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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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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大数据中心

项目名称:区大数据中心光缆租用(****年运维)项目(****年*月至*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区大数据中心光缆租用(****年运维)项目(****年*月至*月)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租用运营商提供的远程管理备份链路、政务网接入专线和光缆链路等基础设施租用服务。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闵行区政务网络光缆链路和政务网接入专线由上海闵行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在****年出资建设,并向闵行区提供光缆链路和政务网接入专线的租用和运维服务,由于此项目租用的基础设施服务的特殊性、唯一性和延续性,多年来闵行区按照该供应商提供的政府协议价进行采购。
自****年根据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将互联网接入服务纳入集中采购品目后,区财政局将该项目采购形式批复为集中采购,区大数据中心根据该项目租用的基础设施服务的特殊性、唯一性和项目延续性,从****年开始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该项目公共服务具有的特殊性、唯一性以及项目延续性作为依据,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闵行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顾青

联系地址:闵行区七莘路***号七莘大厦***室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朱靖涛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陈竺君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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