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4-09 00:00:00
福鼎沙埕湾城乡融合绿色发展项目滨溪西路路面工程(双岳大道至规划二路段)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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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鼎沙埕湾城乡融合绿色发展项目滨溪西路路面工程(双岳大道至规划二路段)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原*******(含暂列金******元)元,修改为******* (其中暂列金:******元)元,请各投标人通过本补充通知附件下载最新招标控制等相关资料,未及时下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第*章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项⑥原*.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元填写,并附福建省或宁德市龙头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修改为:*.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元填写,并在资格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福建省或宁德市龙头企业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还应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招标文件第*章 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原:
修改为:
(四)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变更至:****年**月**日 **:**。 (五)原清标、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变更至:****年**月**日**点**分。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本补充通知相应调整。相关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鼎市温州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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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