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09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寇家坝乡村民宿)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寇家坝乡村民宿)相关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工程量清单中成品铝天沟、园建工程分部分项中*****等均无限价,请明确综合单价。 答:详见补遗。 提问*:招标清单园建工程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没有限价,请明确。 答:详见补遗。 提问*:招标清单“园建工程”中的施工技术措施费最高限价不全,请明确。 答:详见补遗。 提问*: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提问*: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本项目本次招标未设置部分单项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故部分单项报价不需要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只有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才须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答复为准。 提问*: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提问*: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需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 提问*: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提问*: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相关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执行。 提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若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承诺格式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承诺格式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 提问**: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本项目社保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提问**: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答:本项目本次招标未设置部分单项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故部分单项报价不需要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只有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才须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答复为准。 提问**: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招标,不会有违法违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提问**: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需要。 提问**:*、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请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本项目无财务要求。*、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 ,大写:贰佰柒拾贰万柒仟贰佰贰拾陆元捌角伍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元,暂估价******.**元),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和图纸以本次发布为准。 *、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金额*****.**元填报。 注: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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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