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4-02 00:00:00
项目概况
园庄镇郊园路塔兜村路段景观路灯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学府东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园庄镇郊园路塔兜村路段景观路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制总价 |
所属行业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 |
园庄镇郊园路塔兜村路段景观路灯改造工程 |
*批 |
******元 |
工业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否 |
*元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投标人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与资格承诺函,则评审专家以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为准进行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学府东路****号)
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受理报名。
售价:¥*.*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学府东路****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邀请招标,仅只接受发出邀请函的单位来参加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仙游县园庄镇塔兜村民委员会
地址:园庄镇塔兜村塔兜***号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学府东路****号
联系人:小雅
电话:***********
公告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