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4-08 00:00:00
山前支路道路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山前支路道路工程项目(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山前支路道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致:福建景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辰鸿宇建没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前支路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山前支路。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值为*%,发包价为******.*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和内容:山前支路道路工程项目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标段划分(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依据建办市{****}**号及闽建筑〔****〕**号文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④投标人因被闽建筑【****】**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按否决投标处理。⑤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持确认函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号盛辉国际第五层***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报名账户:户名:谢彩英开户行:建行福州乌山荣域支行帐号:**** **** **** ****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名中标候选人。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前送达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时**分前接受邀请并报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闽招协【****】**号文规定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万元以下:*.**%;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汇票等付款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号
联系人:叶工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号盛辉国际第五层***室
电话:*************
联系人:周荣熺、陈明铭、范贤华、谢常亮
附件***: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发布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