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转让所属一批固定资产(94项)[挂牌披露]
2026-04-10
新疆/乌鲁木齐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转让所属一批固定资产(94项)[挂牌披露]
新疆/乌鲁木齐-2026-04-10 00:00:00
新疆/乌鲁木齐-2026-04-10 00: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转让所属一批固定资产(**项)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转让所属一批固定资产(**项)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车队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沙依巴克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本次转让资产为家具与通用设备,合计**项,现存放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号与新医路***号。 *.本次转让资产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本次转让资产未提供购置发票,转让方已提供情况说明,承诺本次转让资产归其所有。 *.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意向受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新疆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