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4-09 00:00:00
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年物联网卡采购项目招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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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年物联网卡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二、名称、单位、数量、交货期及最高限价:
标段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 | ***机物联网卡采购 | **个月 | **.*** | *家 |
***调度物联网卡采购(插拔卡,****年及以前已采购车辆) | **个月 | |||
***调度物联网卡采购(贴片卡,****、****年已采购车辆) | **个月 | |||
* | ****年新车配套视频无线采集物联网卡采购 | **个月 | **.* | *家 |
* | ****年新车配套***调度物联网卡采购 | **个月 | **.*** | *家 |
注:标段一:***机物联网卡采购、***调度物联网卡采购(插拔卡,****年及以前已采购车辆)合同服务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调度物联网卡采购(贴片卡,****、****年已采购车辆)合同服务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标段二、三:合同服务期自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期限为八年(即**个月)。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除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有其他约定外,不论遇到任何情况均不调整。
三、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投标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本项目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投标。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如遇已签到的投标人的**地址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 *:** 至****年*月**日 **:** 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五、投标保证金
*.*金额:
标段一:人民币*.*万元;
标段二:人民币*万元;
标段三:人民币*.*万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如初次投标,详见(****://****.******.***/****)或致电技术支持:*************。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九、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十、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号
联 系 人:郑玖华
电 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邮编:******
联系人:单琛耘、高琳雯、戴蓓霞、汪淑莉、江明
电话:*************、********
传真:*************
异议联系人(招标代理):杨未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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