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2026-04-09 00:00:00
袁州车辆救援大队****年车辆救援应急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文件时间: ********** **:**:** * ********** **:**:**
开标时间: ********** **:**:**
招标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详细地址: 彬江镇兴阳村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
袁州车辆救援大队****年车辆救援应急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为袁州车辆救援大队****年车辆救援应急服务项目询比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询比采购范围、价格及合同段划分
*.*询比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袁州车辆救援大队****年车辆救援应急服务询比采购,工作内容包括驾操人员及救援设备租赁,重点时段临时驻点设置,服从项目业主的调度,做好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保畅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标段编号****,本标段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采购单价不得超过对应限制单价。
*.*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有效期为*年。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信誉要求等见附表二至附表五。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响应文件获取
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江西省交投集团宜春管理中心(****://***.******.***/******/*****.*****)和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凡有意参加应价者,请于****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江西省宜春市彬江镇兴阳村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响应文件因响应人地址填写有误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文件逾期送达视为放弃本次响应。
*.* 响应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元。
*.*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转账或电汇 响应人须在到账截止时间前从响应人的基本账户将响应保证金一次性汇(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该响应保证金用于袁州车辆救援大队****年车辆救援应急服务项目”,否则视为响应保证金无效。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之前
*.*采购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
采购人账号:************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
*.评审方式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最低价格法)。
*.*本项目评审由采购人自行组织,评审时间为****年 *月**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江西省交投集团宜春管理中心(****://***.******.***/******/*****.*****)和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彬江镇兴阳村袁州养护所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宜春管理中心袁州养护所
****年*月*日
附表一: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量
标段 |
序号 |
名 称 |
服务测算 时间 (天)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 |
单价报价 |
总价(元) |
备注 |
**** |
* |
*吨平板拖车 |
** |
台 |
* |
***元/台·天 |
元/台·天 |
*****吨重型清障车可为供应商租赁设备。 租赁天数从设备进场当天开始计算,至设备退场时间为止,设备在进退场的燃油费用、过路桥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燃油费用、过路桥费由甲方承担,连续租赁天数超出**天租赁费用总价应予以优惠。 |
|
* |
*吨平板拖车 |
* |
台 |
* |
***元/台·天 |
元/台·天 |
|||
* |
*****吨中型清障车 |
** |
台 |
* |
****元/台·天 |
元/台·天 |
|||
* |
***** 吨重型清障车 |
* |
台 |
* |
****元/台·天 |
元/台·天 |
|||
* |
**驾操员 |
* |
人 |
* |
***元/人·天 |
元/人·天 |
|||
* |
**驾操员 |
** |
人 |
* |
***元/人·天 |
元/人·天 |
|||
合计 |
|||||||||
附表二: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要求 |
****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包含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等。 |
附表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
近*年内(****年*月**日至发出公告前一日)从事过车辆救援服务。 |
附表四: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年度公路建设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级。 (*)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以往车辆救援经营管理中未发生因自身管理不当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社会舆情。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年(**** 年*月**日至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前*日)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
附表五: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标段 |
其他要求 |
**** |
响应设备手续齐全,年审合格,第三责任险不低于***万元/辆,清障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