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4-09 00:00:00
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学生校服选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
学生校服选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学生校服选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中关于“根据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邻水县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选购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邻教科体办〔****〕**号)要求。”
现对该内容作如下澄清与更正:“根据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邻水县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的通知。”
*.原采购公告中关于“评定方法:选用组织召集不少于一年级、二年级和四年级自愿订购校服的家长总和的三分之一组成评定人员,评定人员在家委会的组织下,根据企业提供的报价、样品质量、做工等进行投票表决,供货企业得票数最多且必须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最终得票数最多且必须超过投票数一半的企业成功获选。”
现对该内容作如下澄清与更正:“评定方法:采取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
*.原采购公告中关于“参与竞标企业在报名成功时需向学校缴纳保证金****元,如果校服生产企业被选用后放弃签订合同导致废标的情况,将不退还缴纳的保证金。其余未中标的企业开标当天全额退还保证金。”
现对该内容作如下澄清与更正:“不缴纳保证金。”
*.原采购公告中关于“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前交到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龙跃楼大会议室。”
现对该内容作如下澄清与更正: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前交到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龙跃楼大会议室。”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采购文件中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遵照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
邻水县九龙镇中心小学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