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4-09 00:00:00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皇姑区****年*****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食堂食材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食堂 供应商名称:沈阳品品厨房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凌空二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食堂
服务类
名称:皇姑区****年*****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食堂食材配送(*********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为中共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食堂提供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包(区政府食堂大约***人就餐),具体为米面油豆禽蛋、水果、蔬菜、海鲜、肉类、奶制品、干调。
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初加工能力。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
服务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保所提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祥富、邵丽玮、李世轩、吕荣文、杨波(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食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万以下部分按*.*%收取,***万以上部分按*.*%收取,收费基数为本项目预算金额。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庐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远东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薷心
电 话:*****************
十、附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食堂
供应商名称:沈阳品品厨房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