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2026-04-09 00:00:00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专项超前地质预报澄清公告(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专项超前地质预报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有关事项进行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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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说明 |
*、财务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无须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 *、因该项目中标单位是在施工中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成果进行复核,故项目勘察单位不可参与投标。不可参与投标单位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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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说明 |
*、财务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无须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 *、因该项目中标单位是在施工中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成果进行复核,故项目勘察单位不可参与投标。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工作内容包括对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进行勘察设计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编制各类合同、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商务条款等;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故以上单位也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可参与投标单位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规定,本项目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河池市水利局网站、河池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山谷路**号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号
联系人:韦工
电 话:************
监督部门及电话:河池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受理科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附件:答疑文件正文.*** 附件:评标办法.*** 附件:[***********************]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专项超前地质预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