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授权服务(甬台温改扩建乐清1标、乍嘉苏改扩建2标)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4-08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授权服务(甬台温改扩建乐清1标、乍嘉苏改扩建2标)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温州-2026-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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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授权服务(甬台温改扩建乐清*标、乍嘉苏改扩建*标)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来源:
发布日期:********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授权服务(甬台温改扩建乐清*标、乍嘉苏改扩建*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补遗书(第*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授权服务(甬台温改扩建乐清*标、乍嘉苏改扩建*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包件服务内容以第六章第三卷***包件报价单中内容为准,主要服务内容为“本项目因施工需要检测机构授权成立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技术服务采购范围如下:(*)投标方负责人员、资质使用费、车辆使用费(含驾驶员)。(*)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内容:工地试验室常规检测:投标方根据授权参数开展试验检测项目,并配备*师*员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报告的交付。”
*、***包件报价单中子目中的“期限”以第四章合同格式中“期限”单位为准,“期限”的单位为月。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单位: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