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4-09 00:00:00
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某单位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采购项目
我单位拟采购数字集群通信系统,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平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军采季[****]*********
三、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天津市,采购*套集群基站(*套固定基站、*套车载基站),为配发对讲机提供信号中继,提供无线集群通信覆盖。
四、预算金额
本次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采购项目预算为:***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计划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交付产品并完成安装调试。
六、采购需求概况及初步技术参数
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具备组呼、优先级控制和资源共享等功能,适配现有的专用手持终端,提供无线集群通信覆盖。
(一)话音:支持单呼、组呼功能。
(二)短信:支持点对点、点对多点短信。
(三)参数设置:具有基站功率、频率等基本参数远程控制功能。
(四)架构模式:依据单位使用需求架设*套固定基站,*套车载基站,通过既设链路或增配其他通信设备实现基站之间互联互通。
(五)支持已配发的手持终端接入,实现语音、短信等集群通信功能。
(六)通信范围:单基站信号覆盖半径≥*公里。
(七)设备尺寸:固定基站机柜遵循*********/*** *****国际标准;车载基站按用户需求安装部署,具备三防等级****标准。
(八)工作电压:交流****。
(九)最大功耗:单套设备总功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业资质条件
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八、反馈方式
请符合商务技术要求的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我单位。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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