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部预算管理咨询机构服务采购招标变更公告(第二次)
2026-04-09
北京 变更澄清
北京市某部预算管理咨询机构服务采购招标变更公告(第二次)
北京-2026-04-09 00:00:00
北京-2026-04-09 00:00:00
北京市某部预算管理咨询机构服务采购招标变更公告(第二次)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北京市某部预算管理咨询机构服务采购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说明
更正内容:
*.可行性研究评审满足“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业绩评审标准的要求,可以算作预算评审业绩参与评分。
*.地方项目后评价满足“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业绩评审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业绩,满足评分要求。
*.四类业绩总体要求变更为:
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供应商承担过的参与过省级(含)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服务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央企名录内的单位,或者军队单位委托的项目服务合同数量。
*.招标文件所述预算评审专属(专家)团队人员,绩效评价专属(专家)团队人员要求包含“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以及对装备科研建设项目概算审核及财务验收专属(专家)团队人员要求包含“中级以上职称数量比例≥**%”,其中中级以上职称包含中级职称。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①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轻信。
②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③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④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⑤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⑥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一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釆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我站设立一部专线电话(************),凡是本站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②在采购服务中心设置*部专线电话(************),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投标保证金追溯期*年。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年内,若发现投标供应商在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供应商须退还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的,依照相关规定加重处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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