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4-09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江苏景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塑料粉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三路东侧*号*区*号楼
建设单位:江苏景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江苏景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购买位于泰州市泰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三路东侧*号*区*号楼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购置混料机、双螺杆挤出机、粉碎机、冷却带、振动筛、自动包装机、空压机等设备,建设年产****吨塑料粉末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吨塑料粉末的生产能力。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泰兴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拆包称重投料粉尘、混料粉尘、挤出废气、粉碎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生产线拆包称重投料粉尘、混料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生产线粉碎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打样线粉碎粉尘、筛分粉尘一起经集气罩收集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线挤出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打样线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能够保证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尘、集尘灰、废布袋、废余粉、废毛刷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油桶、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