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4-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和美康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华南城现代城商贸物流城项目精品商业*区*****号
被投诉人:华润齐齐哈尔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联通大道南侧**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为:
(一)华润齐齐哈尔医药有限公司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重点技术参数要求“*.★手术床可一键预设体位:正、反屈曲位(正、反折刀位),一键*位。手术床包含记忆体位功能;记忆体位可存储不小于**个体位”。
(二)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重点技术参数要求“*.★线控器带≥*.*寸***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手术床显示头脚倾和左右倾姿态和角度,线控器还可显示手术床电池电量、手术床名称、正反向体位状态、手术床解锁和锁定状态、提示包括到位、极限位、安全风险等信息,线控器具备任意键开机功能,且手术床具备***自动待机功能”。
(三)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重点技术参数要求“**.★手术床电池单次充满电可满足*周手术需要,同时在底座上配置电池电量指示灯,能够分≥*级直观显示电池当前电量,手术床升降距离≥*****,且最低台面≤*****”。
(四)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重点技术参数要求“*.★主机具备****和****图像处理性能,白光、荧光支持输出分辨率≥*********,逐行扫描,**:*,至少可支持两种摄像头实现一键自动对焦功能;具有*****±****波长的近红外光荧光成像功能”。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四)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撤销合同,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