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4月环境与设备升级改造施工项目澄清修改通知(一)
2026-04-09
广西 变更澄清
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4月环境与设备升级改造施工项目澄清修改通知(一)
广西-2026-04-09 00:00:00
广西-2026-04-09 00:00:00
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月环境与设备升级改造施工项目澄清修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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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年*月环境与设备升级改造施工项目采购文件的补充与修改通知如下,如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采购文件**页,供应商资格要求中“*.*供应商应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修改为:“一标段:供应商应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标段:供应商应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采购文件**页,供应商资格要求增加“*.**产品要求:二标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标“▲”的材料须提供自****年*月*日后至响应截止时间前由***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结果截图。”。
三、原定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现予以延后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四、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现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五、采购文件***页、***页,二标段《一、工程量清单》和《二、响应报价表》中序号**“订制会议桌”修改为:“订制桌”;序号*至**的“材质”修改为:详见附件。
六、采购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