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高新区天王农贸市场北侧道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09
四川/资阳 变更澄清
资阳高新区天王农贸市场北侧道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资阳-202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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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高新区天王农贸市场北侧道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阳高新区天王农贸市场北侧道路建设项目 施工/标段 澄清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资阳高新区天王农贸市场北侧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中,原招标文件对应勾选项未作明确标识,现予以明确为: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二、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烨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