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4-09 00:00:00
五河县****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五河县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其中农村人口**.*万,辖**个乡镇、***个涉农村(居),全县可耕地面积约***.**万亩,小农户约**.**万户,户均承包地约*.**亩,主要生产小麦、水稻、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全县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家,农事服务中心**家,拥有各类联合收割机约****台,大型拖拉机约****台,播种机约****台,各类水稻插秧机约****台,大型打捆机约***台,烘干机约***台,主粮作物生产机械化率稳定在**.*%以上。
二、项目支持方向
聚焦服务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将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作为重要内容,培育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服务市场,发展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万元,任务面积*.*万亩(按综合托管系数折数)。全年计划用于项目资金***.**万元(其中:****年结转**.**万元),计划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万亩,其中: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不少于*.**万亩(折算后)、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万亩(折算后),目标任务和资金拨付于****年**月底前全面完成。以上两个环节作业项目因受自然环境、天气等因素影响较大,支持环节补助资金可以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统筹使用。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支持的产业和环节。项目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进行,重点支持我县水稻、小麦两种农作物,支持环节为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
*.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年*月至*月)。计划安排项目资金***万元,实施作业面积*万亩,补助标准不超过**元/亩。项目实施乡镇为:浍南镇、大新镇、新集镇、小圩镇、东刘集镇、申集镇、沱湖乡、临北回族乡,双忠庙镇、武桥镇。
*.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年**月至**月)。计划安排项目资金***.**万元,实施作业面积*.***万亩,补助标准不超过**元/亩。项目实施乡镇为:浍南镇、大新镇、小圩镇、东刘集镇、申集镇、沱湖乡、临北回族乡、新集镇、头铺镇、城关镇、双忠庙镇、武桥镇、小溪镇、朱顶镇。
(二)项目具体补助对象和方式
*.项目补助对象。坚持让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亩的农业经营户)最终受益,补助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小农户、规模经营主体、服务主体。
*.项目补助方式。全面推广通过财政 “一卡(折)通”直接补助小农户的补贴方式。
(*)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一是服务小农户的,补助标准不超过**元/亩(其中:补助小农户**元/亩、补助服务主体**元/亩),项目验收完成后按服务组织(对公账户)、小农户(一卡通)分别打款发放;二是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不超过**元/亩(其中:补助规模经营主体**元/亩、补助服务主体**元/亩),项目验收完成后按服务主体、规模经营主体分别通过对公账户打款发放。
(*)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一是服务小农户的,补助标准均不超过**元/亩(其中:补助小农户**元/亩、补助服务主体**元/亩),项目验收完成后按服务组织(对公账户)、小农户(一卡通)分别打款发放;二是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不超过**元/亩(其中:补助规模经营主体**元/亩、补助服务主体**元/亩),项目验收完成后按服务主体、规模经营主体分别通过对公账户打款发放。
以上两个环节对接受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补助资金上限为单环节不超过**万元。
(三)制定标准
*.服务主体遴选标准。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依托“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开展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申报的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和人员。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提供单季单环节服务能力不低于****亩。水稻机插秧服务主体要拥有育秧中心或基地,自高速插秧机*台以上;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服务主体要拥有配套作业机械*台(套)以上。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
(*)申报项目的服务主体必须安装智能终端,并与五河县农机管理信息平台实时对接。
(*)优先支持承担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任务的服务主体实施项目。
(*)规范“带机入社”等行为,加强“带机入社”主体政策、业务、标准等方面政策宣传,防止出现以整合农机的名义,将项目转包、分包,套取财政资金。服务主体要同“带机入社”的主体签订规范、有效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农机具的使用范围、服务价格、收益分配、作业质量标准、安全责任等内容。
鼓励服务主体跨乡镇开展作业,防止政策垒大户,全县选择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个,单个服务主体单环节补贴资金不超过**万元。
*.服务和验收标准。
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指引的通知》和安徽省地方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整地采用高速旋耕机等农业机械进行整地作业,深度一般要求≥**厘米,深度均匀一致,不重不漏;育秧要做到“早、密、浅、正、直、匀、满、齐、扶”,确保秧苗质量。插秧秧龄控制在**天左右适龄秧,不缺龄不超龄,***片叶,株高*****厘米。插秧均匀,深浅一致,一般漏插率≤*%,伤秧率≤*%,漂秧率≤*%,插秧深度***厘米。密度适中。杂交籼稻每亩*.***.*万穴、粳糯稻每亩*.***万穴,每穴栽***株秧苗。
(*)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采用深松、旋耕整地、精量播种、侧深施肥、镇压于一体的高性能播种机。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厘米以上,打破犁底层,秸秆覆盖率≥**%;播种量精确到±*%以内,播种深度*****,侧深施肥位置在种子侧下方*****、横向距离*****处;镇压轮压力,确保覆土严密,种土接触良好;开沟深度和宽度为*******,确保沟直、土碎、沟底通畅。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准备阶段
*.调查论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议并下发征求意见函,会同有关乡镇(村)、服务主体代表、小农户代表等共同研究确定各支持服务环节、补助对象、市场指导价格与补贴标准、支持环节服务标准与作业规范。
*.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基本情况、支持方向、支持的产业和环节、实施区域、补助对象和方式、服务主体遴选标准、服务与验收标准、实施流程、保障措施等内容。统一使用标准示范合同文本及项目申报表格,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二)项目实施阶段
*. 选定服务主体。****年*月**日起至*月**日,县农业农村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公开发布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名录库与平台注册要求。拟申报项目服务主体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需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和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社会化服务平台信息填报。拟申报项目服务主体需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网址:****://***.****.***/)注册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材料与审核程序。拟申报项目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附件*)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以发布的遴选公告为准),经服务主体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级复核研究后,确定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
(*)结果公布与备案。确定的服务主体名单经公开公示后,签订服务合同,开展项目实施,并报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 监督项目实施。县、乡农业农村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计划任务,监督、协调服务主体如期完成作业任务。
(*)严格补助资金奖补标准。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各支持环节突出服务小农户,原则上坚持“三个不得突破”,即财政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得超过***元;小农户接受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
(*)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全面推广应用《安徽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主要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督促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合同标的、服务地块、期限、价格、小农户或规模经营主体补助标准(金额)、付款方式及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发挥村级组织居间作用。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作用,可将农户服务需求集中起来,经农户同意后,以村为单位与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附:农户签字清册)。服务完成后,组织农户逐一签字确认服务面积和服务质量。
(三)项目验收阶段。按照“完成一个环节、验收一个环节、报账一个环节”的要求,及时制定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并足额兑付资金。
*.验收申请。服务主体在项目每个支持环节完成后,及时将服务环节、服务价格、服务对象等作业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提出验收申请,经乡镇初验合格后,正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报材料。
*.网上比对。县级收到申报材料后,依据农机作业监管平台作业轨迹数据,采取查验服务合同和随机抽取服务对象核查的方式,综合确定服务主体的拟服务面积。
*.现场核查。综合比对后拟确定数据,县级组织人员按照服务对象数量的*%实地核实,重点核查服务合同落实情况、服务面积或数量、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等内容,填写项目验收表。对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资金拨付阶段
*.公示与资金申请。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对合格的作业环节拟补助面积或数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向县财政局申请将补助资金打卡支付补助对象,其中:小农户的补助资金,经乡镇造册、县级审核后,通过财政惠农惠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成效。
*.资金支付进度管理。及时将资金支付进度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对服务主体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任务的,要相应扣减补助资金;对挪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绩效评价阶段。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项目审计和绩效自评,重点评估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联农带农情况等指标。**月底前将项目总结、审计报告、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报送省、市农业农村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及二级机构、**个乡镇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统筹组织与实施,围绕主体遴选、作业过程监管、项目验收审核、资金拨付兑付等关键环节,全程跟踪,及处理好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及使用监督等工作,保障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用途,狠抓资金监管。加强资金全链条监管,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只能用于生产过程的服务补贴,防止出现以“托管”名义搞“流转”,套取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以下要求:一是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方向) 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支出。二是不得用于列支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培训经费等。三是坚决防止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不能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乡镇政府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可采取提级发放等方式,由县财政部门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保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四是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其自营土地的作业不得纳入补助范围。五是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六是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七是对挤占、截留、挪用和拖延拨付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黑名单制度,规范信息化管理。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弄虚作假、骗补套补、转包分包、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纳入“黑名单”,连续五年不得承担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通过已建立的农机监管信息化平台,及时将参与项目作业服务农机的作业轨迹、作业面积、作业时间等核心数据回传至终端监控系统。终端作业监测数据作为作业面积核定和补贴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培训,推进全过程公示公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政策宣传,重点向小农户、规模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宣传政策规定、申报流程及监督渠道等,将社会化服务业务培训列入县农经辅导员培育班课程,提升项目规范开展质效。进一步落实项目公开公示要求,项目方案、主体遴选、验收结果、财政补助对象及资金明细等关键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栏等多渠道公开公示。公示范围覆盖项目实施镇、村,其中,补贴资金涉及的服务主体信息、接受服务小农户名单及补贴明细严格执行“双公示”,不仅要在政府网站公示,还要在村级公开栏公示,确保知晓率。
附件:*.五河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
*.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五河县****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申报表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五河县****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完成情况汇总表
*.五河县****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组织清册
*.五河县****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规模经营主体清册
*.五河县****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小农户清册
**.关于****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奖补的公示
附件*
五河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
组长:张 良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少波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王红闪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吴 萧 头铺镇副镇长
杨懿朱顶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梁振虎小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凌以甫 新集镇党委委员
任 峰 大新镇副镇长
王俊标浍南镇副镇长
方 珏 临北回族乡党委委员
马开恩东刘集镇党委副书记
蒋 岩小圩镇副镇长
李佳佳申集镇副镇长
常兴建双忠庙镇副镇长
李培平 武桥镇副镇长
訾 冉沱湖乡副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刘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监管、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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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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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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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县:********县(市、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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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服务环节 |
服务区域 |
计划服务面积 |
折算任务面积 |
每亩服务市场价格(元) |
每亩补助标准(元) |
资金安排(万元) |
服务对象数量 |
服务承担项目主体数量(个) |
完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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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补贴服务主体资金 |
补贴农户资金 |
小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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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 |
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 |
浍南镇、大新镇、新集镇、小圩镇、东刘集镇、申集镇、沱湖乡、临北回族乡,双忠庙镇、武桥镇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月至*月 |
耕、种两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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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
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 |
浍南镇、大新镇、小圩镇、东刘集镇、申集镇、沱湖乡、临北回族乡,新集镇、头铺镇、城关镇、双忠庙镇、武桥镇、小溪镇、朱顶镇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月至**月 |
耕、种两上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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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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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作物品种为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服务环节为支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任务面积通过“综合托管系数”对各环节计划服务面积加权平均得出,其中耕=*.**×服务面积;种=*.**×服务面积;防=*.**×服务面积;收=*.**×服务面积。*. 每亩服务市场价格、每亩补助标准、资金安排、服务对象数量等按照计划服务面积计算填报。*.请按照服务作物品种和服务环节分项逐条填写清楚,服务区域具体到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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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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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主 体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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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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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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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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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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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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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个) |
机械数量(台、套) |
其中:自有机械数量 |
带机入社机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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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类型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专业服务公司 □基层供销社 □供销社社有企业£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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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耕 (具体作业环节: ) □种 (具体作业环节: ) □防 (具体作业环节: ) □收 (具体作业环节: ) □其他(具体作业环节: ) |
年服务面积(亩次) |
年服务农户数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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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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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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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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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报项目时,服务主体要另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荣誉证书、购机证明、设施证明、带机入社证明、技术团队、财务报表和服务合同等。
附件*
五河县****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作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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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服务主体名称(村集体或服务组织) |
营业执照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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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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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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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能力 |
机具设备拥有情况(台)提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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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手数(人) 提供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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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实施 内容 |
实施环节 |
□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 □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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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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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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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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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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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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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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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同编号:*******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小农户、规横经营主体):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服务主体):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将五河县镇(乡)村的亩(□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委托给乙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第二条 服务作业标准
(一)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整地采用高速旋耕机等农业机械进行整地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厘米以上,深度均匀一致,不重不漏;要做到“早、密、浅、正、直、匀、满、齐、扶”,确保作业质量。插秧秧龄控制在**天左右适龄秧,不缺龄不超龄,***片叶,株高*****厘米。插秧均匀,深浅一致,一般漏插率≤*%,伤秧率≤*%,漂秧率≤*%,插秧深度*—*厘米。密度适中。杂交籼稻每亩*.*—*.*万穴,粳糯稻每亩*.*—*万穴,每穴栽*—*株秧苗。
(二)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采用深松、旋耕整地、精量播种、侧深施肥、镇压于一体的高性能播种机。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厘米以上,打破犁底层,秸秆覆盖率≥**%;播种量精确到±*%以内,播种深度*****,侧深施肥位置在种子侧下方*****、横向距离*****处;镇压轮压力,确保覆土严密,种土接触良好;开沟深度和宽度为*******,确保沟直、土碎、沟底通畅。
第三条服务期限
乙方根据服务作业环节需要和生产技术要求,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完成甲方委托的(□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第四条 服务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环节市场指导价为 元元/亩,财政补助标准为元/亩,服务面积或数量亩,总补助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按照上述方式计算服务费用,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服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协商约定服务费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经双方议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小写%)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订金。乙方所有服务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或全部)服务费用人民币元(大写:)。(甲乙双方可约定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全部服务费用,或约定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期间始终享有对服务地块的承包经营权,服务地块产出品归甲方所有。
*.按照合同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要求乙方按照标准开展服务。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验收服务成果。
*.有权阻止乙方实施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若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破坏服务地块种植条件、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为乙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必要条件。(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甲方应提供必要条件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要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并对服务结果进行验收。
*.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并向甲方解读服务内容。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 (小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应付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三)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四)因不可抗力等重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服务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村集体开展服务的,无需鉴证方盖章。
(二)未尽或须调整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服务所在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可对甲乙双方的服务关系予以指导和监督。
(四)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自行开展项目服务的,不需要鉴证方签字盖章。
(五)其他约定事宜:。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鉴证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字盖章):
时 间 :年 月日
附件*
五河县****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单位:个、亩、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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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名称 |
服务主体名称 |
被服务新型经营主体 |
被服务小农户 |
奖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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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主体 (个) |
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亩) |
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亩) |
服务 农户 (个) |
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亩) |
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亩) |
服务 主体(元) |
经营 主体 (元) |
小农户(元)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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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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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签字: 乡镇分管负责人签字: 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
时间:年 月 日
附件*
五河县****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清册
社会化服务组织(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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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主体名称 |
对公账户 |
服务主体地址 |
作业环节及面积 |
补贴资金(元) |
服务主体负责人签字 |
电话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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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亩) |
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 (+开沟)(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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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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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负责人签字: 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五河县****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规模经营主体清册
社会化服务组织(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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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模经营主体 名称 |
对公账户 |
规模经营主体地址 |
作业环节及面积 |
补贴资金(元) |
规模经营 主体 法人签字 |
电话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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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亩) |
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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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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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负责人签字: 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五河县****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小农户清册
社会化服务组织(盖章)
|
序号 |
小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小农户地址(村/组) |
作业环节及面积 |
补贴资金(元) |
电话号码 |
农户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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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亩) |
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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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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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负责人签字: 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奖补的公示
(模板)
按照《五河县****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年******(主体名称)在我村实施(□水稻整地+机械化育插秧、□小麦耕整播施压五位一体精量播种(+开沟))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对项目开展情况(见下表)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监督,公示时间****年 月 日— 月 日(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反映。
县级监督投诉电话:****—*******
乡镇人民政府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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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清册(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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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主体名称 |
服务环节 |
规模经营主体 |
服务小农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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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服务面积 |
奖补资金(元) |
姓名 |
服务面积(亩) |
奖补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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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