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1-27 00:00:00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海沧区排洪渠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海沧区辖区范围内,提升改造排洪渠**条,合计改造长度约**.**千米,其中:
海沧街道*条,分别为南部*#排洪渠(渐美村与芦坑社连接通道*南海三路段)、南部*#排洪渠、南部*#排洪渠(含古楼*招商****段);
新阳街道*条,分别为新阳*#排洪渠、新阳*#排洪渠、新阳*#排洪渠;
嵩屿街道*条,分别为生活区*#排洪渠、嵩屿*#排洪渠(水云湾段);
东孚街道*条,分别为东孚南部一期排洪渠、寨后北路临时排洪渠、东坂社排水渠、海翔大道*#排洪渠、翁角西路排洪渠、翁角路排洪渠、凤美四路排洪渠。
主要建设内容:
清淤*****.**立方米,渠壁修复*****平方米,渠底修复****平方米,新建透水砖巡查道****.**平方米,修复现状巡查道****平方米,栏杆更换****.**米,新建栏杆***.**米,新建检修台阶***平方米、检修井*座,管道非开挖修复**米,杂草垃圾清除*****平方米,现状渠底板拆除****平方米,现状格宾石笼拆除***立方米,新建条石矮墙****.**立方米、排水沟***米、条石护底****平方米、条石护坡****.**平方米、边坡植草*****平方米、仿木栏杆****.**米、截流井*座、污水泵*套,乔木移植**株,现状管线保护等。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万元。
三、其他事项
*.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