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八钢轧钢厂热轧粗轧下辊电机转轴设备采购-[特殊情形公示]
2026-04-09
全国 招标采购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八钢轧钢厂热轧粗轧下辊电机转轴设备采购-[特殊情形公示]
全国-2026-04-09 00:00:00
异议申请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八钢轧钢厂热轧粗轧下辊电机转轴设备采购*[特殊情形公示]

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八钢轧钢厂热轧粗轧下辊电机转轴设备采购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八钢轧钢厂热轧粗轧下辊电机转轴设备采购

采购人(单位)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年**月份八钢轧钢厂年修对主电机周期检查,发现电机三段轴非驱动端法兰内侧有*条裂纹,八钢公司同意新购电机转轴。电机功率**** **,*.**倍过载,电机重***吨(转子**吨、定子**吨),制造商是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 转轴是转子的核心部件,其设计、制造精度直接影响转子与定子的气隙尺寸及与轴承座的装配精度,进而影响电机的整体性能。 *.转轴的设计图纸、加工工艺及技术参数属于东电的专利技术(专利号:************.*、************.*)。 *. 转轴与磁极、定子及轴承座的装配精度要求极高,其他厂家无法准确复制原厂设计,难以保证转轴与现有电机部件的匹配性,存在装配风险。 *. 转轴作为电机的核心部件,其设计需与电机的性能参数(如功率、过载能力、气隙尺寸等)完全匹配,现场不具备对转轴进行精确测绘的条件,且测绘生产的转轴在尺寸精度和性能匹配上存在不确定性,使电机在整体性能存在风险,可能影响电机的正常运行。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招标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拟推荐供应商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金月***********

监督人及电话

孙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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