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4-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道场乡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大中修改造提升工程(含施家桥集镇纳厂)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浙江幸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华悦商业广场*幢***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 ****年道场乡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大中修改造提升工程(含施家桥集镇纳厂) | ****年道场乡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大中修改造提升工程(含施家桥集镇纳厂) | ****年道场乡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大中修改造提升工程(含施家桥集镇纳厂)的全部工程量 | 一年,以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到达*年或者承包的工程费总额达到**万元时终止本次合同。 | 李永光 | 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工程师(证书编号:***************)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阮贝,陆嘉棋 ,计春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人民政府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映水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号楼*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小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一城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号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