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6-04-09 00:00:00
零星维修社会化保障采购公告(*****************)
零星维修社会化保障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对零星维修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零星维修社会化保障
(二)基准价格:每个结算周期所有零星维修施工产生工程量核对汇总后,按照山东省《工程造价定额标准》组价,生成结算报价,由第三方结算审核公司(从采购单位上级的造价咨询公司库中抽取)对结算报价进行审核,审核后定案价格为基准价格。
(三)结算价格:以基准价格×(**下浮率)进行结算
(四)报价方式:按照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
(五)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下浮率越高排名越高。
(六)服务内容:
*.基本概况:中标单位需派出固定的院区维修人员,维修时所需人员较多时,需由固定人员带队,并提前出具所有人员的相关材料。主要负责采购单位指定院区日常维修、室内外装饰装修、水电线路维修、应急抢修、垃圾清运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等,做到院区内各场所维修及时有效,垃圾清运及时、干净。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具体服务内容:
①院区维修
根据采购单位指定的的服务标准,对院区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公共部位进行日常维修、水电线路及设备器材维修、室内外装饰装修、应急抢修、垃圾清运及其他零星维修改造等。维修人员随时受领任务,*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处理;需应急抢修时应在采购单位需求提出后**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所有维修项目由中标单位提供耗材并组织修缮、维修,双方共同做好维修登记,集中结算。
②垃圾清运
中标单位负责办公区、公寓区共*个垃圾存放点(主要为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至少清运一次,避免垃圾满溢,如遇特殊情况,增加清运次数(增加次数中标单位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已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根据履约评价情况,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年。
(二)服务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
①中标单位派出的维修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有较强的爱国心、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期间着制式服装,无传染病史(需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并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记录。
②中标单位派出的维修人员应当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③中标单位将提供固定维修人员的详细情况资料、社会关系等信息;当固定维修人员发生变动时,中标单位需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更换人员资料。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调换不适合工作的维修人员。
④因中标单位派出的维修人员过错造成采购单位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标单位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造成除采购单位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⑤中标单位派出的维修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或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等与甲方无关,由中标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法律责任。
⑥中标单位派出的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水工、电工、木工、泥瓦工、油漆工等专业能力,按照国家规范持证上岗,同时,具备*年以上同类专业的工作经验,达到熟练工种标准。
*.服务评价制度
中标单位应每个季度随机回访**个采购单位/科室代表人员,根据回访结果及时调整维修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以达到院内人员满意。采购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旬前组织院内常住人员共计**人对中标单位提供的维修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和考核评定,完成服务履约评价,测评结果未达到**分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应遵守采购单位保密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并自觉接受采购方监督。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费用结算每半年组织 * 次,每个结算周期将所有零星维修施工产生工程量核对汇总,按照山东省《工程造价定额标准》组价,生成结算报价,由第三方结算审核公司对结算报价进行审核,在审定价格基础上,乘以折扣(**下浮率),确定最终结算价格。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通过对公转账方式转入采购单位指定银行账户,服务期限结束,采购单位接到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至原打款账户。
四、报名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报价文件格式;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具体邮寄地址报名成功后发放)。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月**日**时前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必须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只递交正本*份)
(四)报价文件格式(报名成功后发放)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济南某单位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时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报名资料发送及报价文件寄出后,请在联系时间内短信通知联系人,非联系时间电话及短信不予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