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2026-04-09 00:00:00
- 发布时间:********** **:**
- 信息来源: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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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在中拍平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位于随州市北郊交通大道***号和花溪巷**号临街房屋两年租赁使用权:
标的 | 交通大道***号*号楼 (自东向西) | 年租金 (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 | 第***间 | ***** | ***** |
* | 第***间 | ***** | **** |
* | 第*间 | **** | **** |
交通大道***号*号楼 (自南向北) | / | / | |
* | 第***间两层 | ***** | ***** |
* | 第***间 | ***** | ***** |
花溪巷**号(自西向东) | / | / | |
* | 第*间 | **** | **** |
* | 第*间 | ***** | **** |
二、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现场查验。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登记须提供个人或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并于*月**日**:**时前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户名:随州市中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开户行:农行随州烈山支行)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三、特别说明:
*、依房屋原状为准进行公开拍卖,由承租人自行装饰装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于成交后七日内向拍卖人结清第一年的房屋租赁金。其它相关事宜,以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拍卖成交后,由竞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竞得人自行清退原承租人。
四、竞买人应自行在中拍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须通过实名认证),然后在“拍卖公告”栏中搜索“随州市中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找到对应标的点击报名。我公司在竞买手续办理完毕后对竞买人进行拍卖标的的竞买授权。参与竞买前请务必详尽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重要提示》、《标的介绍》等内容,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视为同意且完全遵守相关约定,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联系地点:随州市白云湖东堤****号(鼎新假日酒店大门南**米)
随州市中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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