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2026-04-08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4-0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作者:拜泉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一、项目编号:[******]**[**]**********包号*

二、项目名称为育英幼儿园采购教育教学设备(二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雷硕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水利街**号东直家园*幢*号门市

被投诉人*: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被投诉人*:拜泉县教育局

地址: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东楼

相关供应商:齐齐哈尔市英锦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山鑫苑**号楼**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拜泉县教育局的为育英幼儿园采购教育教学设备(二次)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产品彩色打印机(型号:*******)的制造商并非至像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中标资格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二)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的电饼铛、电烤箱、高压锅、绞肉机已被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得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中标供应商所投的上述中标产品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法定准入条件,其中标资格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三)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的馒头机、全钢和面机、全钢压面机、电蒸饭柜已被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得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中标供应商所投的上述中标产品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法定准入条件,其中标资格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四)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的电磁炒灶、鼓风灶已被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得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中标供应商所投的上述中标产品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法定准入条件,其中标资格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五)投诉事项*:中标产品高温消毒柜属于法定消毒产品,其生产制造商未按规定完成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网上备案,不满足消毒产品生产、销售的法定资质要求,不得进行生产、销售与使用,中标供应商不具备合法履约条件,其中标资格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及相关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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