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运维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6-04-09
辽宁/营口 招标采购
营口市中心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运维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辽宁/营口-2026-04-09 00:00:00
营口市中心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运维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撰写单位: 营口市中心医院 发布时间: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营口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营口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使用的“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包含:***系统、智能电子病历系统、专业版实验室(***系统)、医学影像系统(****系统)、中联合理用药系统、第三方业务外部接口、外部设备接口等**个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是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研发的系统,同时对其进行运维服务,包括:业务软件系统运维、数据库后台管理运维、数据库系统运维、新增外部设备接口开发、第三方业务接口开发等,以上售后运维服务已到期。为保证我院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和数据库的稳定运行以及后续各类接口的开发工作能及时完成,现需购买相关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正在使用的“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是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研发的系统,拥有软件著作权。由于受知识产权的保护其他公司无任何权限对我院的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及对应的数据库进行修改、升级等相关运维服务即无法进行接口开发服务,故只能由该软件的原厂家(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关运维服务。 综上所述: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项第*条“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及第*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要求,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礼环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高振、王继跃、刘毅新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吉喆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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