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4-09 00:00:00
****年合规管理体系双认证辅导机构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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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合规管理体系双认证辅导机构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公司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宏明宏科****年合规管理体系双认证辅导机构选聘项目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宏明宏科****年合规管理体系双认证辅导机构选聘。
- 服务内容及要求
****年度内配合第三方单位完成对比选人合规管理体系(**/* **********/*** *****:****)的认证工作,并负责后续*年监督审核辅导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摸底调研比选人合规管理建设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定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同步形成《****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推进计划》;
*.全面开展对比选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辅导工作,辅助完成对比选人现有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合规管理总体及具体制度、合规管理******;三张清单******;、重点领域合规专项指引(不少于*项)、诚信合规手册、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健全完善,形成相应成果,并协助完成体系有效性评价工作;
*.根据比选人需要及建设宣贯要求,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成果宣贯培训,不少于*次;
*.协助比选人进行第三方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取得双认证证书,并为后续两年监审提供辅导;
*.协助完成可能发生的其他与体系认证相关的事项。
- 服务期限
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合规体系建设辅导工作,****年度内辅导比选人取得**/* **********和*** *****:****双体系认证证书,并负责后续*年监督审核辅导工作。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万 元。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通报或严重处理;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
(*)近*年(****年*月*日至比选截止之日)来拥有不少于*家国有企业或者制造型企业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或认证辅导项目的服务经验。
(*)团队负责人执业经验不少于**年,且近*年(****年*月*日至比选截止之日)来具有至少*个以团队负责人身份在国有企业或者制造型企业实施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或认证辅导项目的工作经验。以上须提供相应履历证明材料。
(*)拟派驻团队成员除团队负责人以外,至少*人近*年(****年*月*日至比选截止之日)来具备国有企业或者制造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或认证辅导相关工作经验。以上须提供相应履历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在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获取。比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若未按照上述方式报名并获取文件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比选申请文件为 * 套正本, * 套副本(副本可打印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及比选申请文件的电子版(*盘,与正本内容一致) * 套。
*.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密封后于****年*月**日**:**时前报送至本项目开标室: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号
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
特别提示:*、比选人公示的联系方式作为本项目取得比选文件的唯一渠道,请各位潜在比选申请人注意辨别,谨防假冒、欺诈。因错信非公示联系方式导致的损失,比选人概不承担。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