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4-09 00:00:00
某部车辆维修企业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维修企业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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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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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车辆维修企业 |
车辆维修 |
招标人指定 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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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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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所报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车辆维修资格(要求具备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包含二类或供应商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
(七)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 **,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络报名。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车辆维修资格(要求具备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包含二类或供应商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当天提交报名材料,次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节假日顺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请自行把控标书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采购机构邮箱:(***********@***.***),报名联系人:姜先生,电话:************。
※(五)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九、特别提示
(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我单位将组织本项目投标文件真实性核查工作,敬告所有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诚信投标。
(二)投标文件中相关复印材料应当清晰可辨,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材料模糊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视为该项材料无效。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姜先生
办公电话: ************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浩
办公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