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医院安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1包
2026-04-09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六安市中医院安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1包
安徽/六安-202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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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医院安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医院安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柱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室

成交金额捌万伍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称:六安市中医院安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六安市中医院安防设施维保服务,主要为服务区域内的视频监控软硬件系统及配套设施、停车场软硬件系统及配套设施、安检系统及配套设施、电子巡更系统及配套设施、一键报警系统及配套设施、入侵防盗报警系统及配套设施、门禁管理系统及配套设施等所有安防设施设备的控制系统、存储系统、显示系统、配套线路、机械零部件等提供日常维保、维修、零星改造

服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考核合格

服务时间:合同标准服务期限为*年,合同按照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最多续签两次,每一年期满六安市中医院有权单方面不予续签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峰、徐露朱何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丽景苑综合大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中医院

址:六安市人民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万豪广场*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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