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2026年度泮山苑3#、5#、6#、7#学生公寓部分设施拆除项目成交公告
2026-04-09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巢湖学院2026年度泮山苑3#、5#、6#、7#学生公寓部分设施拆除项目成交公告
安徽/合肥-202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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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年度泮山苑*#*#*#*#学生公寓部分设施拆除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 目 名 称 :巢 湖 学 院****年 度 泮 山 苑*#*#*#*#学生公寓部分设施拆除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日期:******二、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鸿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价:******.**元(大写:贰拾壹万捌仟零伍拾柒元零肆分)工期:预计**天,计划自*月初至*月底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供应商需承诺按期完工,逾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巢湖市散兵镇滨湖街。三、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巢湖学院地址:安徽省巢湖市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项目负责人:王泽联系电话:************* ***********四、公告期限公告期限:******日至********个工作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室,联系电话:*************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内容 且未提供有 效线索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详细内容质疑,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其他特此公告。巢湖学院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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