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4-09 00:00:00
思明区某单位绿化改造项目采购结果递补公告(*****************)(第*包)
我部对思明区某单位绿化改造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思明区某单位绿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月**日
四、变更原因
成交供应商无法执行采购结果,提出主动放弃成交资格。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以及军队采购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或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递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剩余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应达到需要递补报价供应商数量的*倍,否则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现递补原预成交供应商第二名的福建优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预成交供应商。
五、变更评审结果
第*名,福建优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名,福建同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名,湖南泓嘉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名,厦门市利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名,厦门建发城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价*****.**元。
六、预中标供应商
福建优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元。
供应商如对预中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思明区某单位。
联系人:龙先生 ***********;谭先生 ***********。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