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6-04-09 00:00:00
靖州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公告日期: **********
合同协议书(补充)
发包人(全称):靖州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甲方)
承包人(全称):湖南天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靖州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靖财采计 ********
(*)项目内容:靖州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清单中所有内容。
(*)承包范围:以施工图和中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大写:陆拾玖万零叁佰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承包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靖州县
四、设计变更、新增工程量:
*、设计变更:工程如需变更,需由甲、乙双方及设计等相关部门认可,再按程序办理。乙方按照变更后的图纸施工、计量。
*、新增或漏项的项目单价:设计工程量清单中已有单价的,按项目清单中已有单价计算,无单价的,依据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号文颁发的《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编制规定》;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建管(****)***号文颁发的《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等最新国家规定定额编制单价执行。
*、主材价格:按靖州县****年最新一期材料价格计算,缺项材料按市场价计算。
*、安装所需要的管材由甲方提供,材料的汽运及二次搬运费按甲、乙双方签证认可的实际工程量、运距,并按以上规定相应预算定额进行计算
*、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办理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工程款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 ** 日前提交上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工程总价 **%的工程款给承包人。结算: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且在完工结算通过审计单位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作为该项目质保金,*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该工程以设计预算文件中的单价为依据,但不作为结算总价。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项目工程量办理结算,但工程量必须由甲、乙双方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七、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要求:
*、乙方工程质量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按设计图及国家现行规范施工)。所用建材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本工程为合格工程。
*、所有施工人员及技术人员均由乙方自己组合,其工资由乙方发放,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进行操作,安全第一,并教育好施工人员及车辆运输等增强安全意识,并制定出安全、文明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施工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同时施工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非施工人员出入。
*、本工程承包总价包括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所有费用投入。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以上条款为双方协商订立,其余未尽事宜,现场裁定,并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发包人:靖州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年**月**日
承包人:湖南天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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