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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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地名标志制作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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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名标志设置管理,提升地名标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地名标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为房地产开发商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优质、可靠的采购渠道。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资质齐全、信誉良好、产品质量过硬的地名标志制作单位。 一、资质要求 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识标牌制作、销售或相关业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样品及技术要求 申请单位需提供如下产品类别规格的地名标牌样品各一块,样品须符合国家标准《地名 标志》(************)要求,有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出具的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聚酯长余辉地名标牌耐候性能检测报告或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并标明参考价格:
(注:样品不予退还,将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及项目建设单位等选用地名标志和我局验收地名标志的质量参照标准。) 三、报名及提交资料 凡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交以下资料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关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地名标牌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年); 地名标牌样品,样品的检测报告或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按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四、入选数量 本次遴选不限定单位数量。凡符合资质条件、样品经审核符合国家标准《地名 标志》(************)要求的单位,均可进入平湖市地名标志供应商名录。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报名及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年*月**日 **:**前。 报名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乐园路**号,平湖市民政局地名服务中心。 联系人:秦明;联系电话:*************。 六、评审及管理 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报名单位的资质信誉、报价合理性及样品质量进行综合评审。若样品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入选资格。不提供检测报告(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或检测种类不齐全的视为样品不合格。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平湖市地名标志供应商名录,并在平湖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房地产开发商及项目建设单位优先从名录中选择地名标志供应商。 平湖市地名标志供应商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质效差或提供不合规地名标志的,将予以清退出名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申请进入名录。 七、其他说明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未尽事宜由平湖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平湖市民政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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