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6-04-08 00:00:00
广元市昭化区中医医院精神病区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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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中医医院精神病区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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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元市昭化区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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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昭发改审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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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元市元坝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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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将区中医医院精神科整体搬迁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区中医医院统一管理。按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设置标准,改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娱)疗法场地、购置相关医疗设施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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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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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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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核准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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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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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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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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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申请人: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具有*个房屋建筑类类似业绩;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本项目拟配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一人需具有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 *、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查验后方可签定合同,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目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承诺),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比选报名期间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截图(需显示信用最新评分且分值须为***分)。 *、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注:申请人需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如:工作场地、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等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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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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