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51225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08
重庆 变更澄清
50000120251225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重庆-2026-04-08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翠云片区*区一支路照明工程施工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翠云片区*区一支路照明工程施工的答疑补遗通知发布。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答疑部分

问题一

提供专业分包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毕竟此项目就是一个专业分包项目。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专业分包业绩需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于业绩的指标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则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问题二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个建安工程费不低于**万元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提供城市道路包含**万及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是否满足?

回复:以上情况若是总包工程中包含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中对于业绩类型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需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于业绩的其他指标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问题三

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内容,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问题四

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的人员无具体身份要求,投标人自行安排,递交人员是否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影响保函的递交。

问题五

我公司业绩为***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体现其在过往业绩中承担工作的证明材料形式不限,若其他材料可以完整证明其承担的工作,无需额外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问题六

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不包含附注部分。

问题七

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对证明材料的形式不做具体要求,投标人自行对证明材料的合理性负责,若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八

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若业绩存在项目经理变更的情况,须证明剩余工程量对应的金额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才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且提供经业主及主管部门认可的变更证明材料。

问题九

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与施工图设备材料表对比,工程量清单漏项了很多,请问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还是以施工图设备材料表为准。

回复:招标范围详见随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说明

问题十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年*月**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年、****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并确保其可查询,以备核验。投标人提供的****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

问题十一

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 投标函附录中可以填写实际内容,也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其他类似描述,不影响投标有效性。

问题十二

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可以。若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可以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须明确显示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或注册编号等信息)作为辅助证明,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其他材料综合认定。若无法认定的,以业主证明为准。

问题十三

建筑外墙灯饰业绩符合吗?

回复:建筑外墙灯饰不符合本项目业绩对于工程类型的要求。

问题十四

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 若投标人提供的专业分包业绩需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于业绩的指标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则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问题十五

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该提问和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关。

问题十六

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写实际内容,也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其他类似描述,不影响投标有效性。

问题十七

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但须证明剩余**%的工程量对应的金额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且提供经业主及主管部门认可的变更证明材料。

问题十八

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系统导出加盖电子**的***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十九

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 以系统导出加盖电子**的***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二十

业绩要求中的建安工程费是指合同金额吗?

回复: 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或结算金额均可,当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问题二十一

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于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中,并未对项目经理承揽相应业绩时所在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因此若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承包人(或中标人或施工单位等)不是投标人,不影响业绩有效性。

问题二十二

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该提问和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关。

问题二十三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的承诺,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具体要求为准。投标人是否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二十四

市政桥梁灯饰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市政桥梁灯饰满足本项目对于业绩类型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需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于业绩的其他指标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补遗部分:

*、本项目监督部门和投诉受理部门联系方式修改为“************”。

*、投标人提供的****年、****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并确保其可查询,以备核验。投标人提供的****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有调整,以本次补遗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导入的****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说明见本次补遗附件。

招标人:重庆市地产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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