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2026-04-09 00:00:00
实业公司****年宽厚板表面预处理生产线**跨新增行车项目*电磁桥式起重机等设备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实业公司****年宽厚板表面预处理生产线**跨新增行车项目*电磁桥式起重机等设备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单位:防城港桂展钢材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柳州大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号柳钢华锐设计公司*楼***室
五、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号柳钢金融综合楼*楼开标一室(接收人:李林;电话:************)。”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号柳钢金融综合楼*楼开标一室(接收人:李林;电话:************)。”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形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文件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不需要确认。澄清文件在本章第*.*.*款规定的发布媒介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发布媒介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形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文件澄清盖章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方式:不需要确认。澄清文件在本章第*.*.*款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柳州大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