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6-04-08
河南/洛阳 招标采购
新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河南/洛阳-2026-04-08 00:00:00
河南/洛阳-2026-04-08 00:00:00
新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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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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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 ||||||||||||||
| *、项目名称:新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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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本次采购共*个包,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安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新安县博物馆数字化体系建设将从珍贵文物数字采集、可移动文物数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数字化传播与教育体系建设、数字化服务体系四个方面对新安县博物馆的数字化保护工作进行提升。(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日历天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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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依据洛阳市洛财购【****】*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豫财办[****]**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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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项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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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代理费收取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号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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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安县博物馆 | ||||||||||||||
| 地址:新安县博物馆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交叉口东***米永和龙子湖广场*座南区****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