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YGCG2026000707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老四小场地平整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2026-04-08
新疆/克拉玛依 招标采购
XJYGCG2026000707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老四小场地平整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新疆/克拉玛依-2026-04-08 00:00:00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老四小场地平整工程*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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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老四小场地平整工程*机械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服招)*******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老四小场地平整工程*机械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采购人为新疆融汇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谈判采购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老四小场地平整工程*机械租赁服务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老四小场地平整工程*机械租赁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老四小场地平整工程*机械租赁服务)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申请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线下开标供应商无须办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号)纸质版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号)
七、其他
    *、采购范围:在设备租赁期限内完成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老四小场地平整工程*机械租赁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招标需求、本谈判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
    *、设备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日历日)内完工。
    *、请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网址:****://***.******.***/对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拨打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电话:************,平台确保对供应商的信息予以保密)后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标书资料费***元/份,只接受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在线支付。通过其他方式(电汇或网银等)支付标书资料费的,因我公司无法及时确认而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供应商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元标书下载服务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资料费、标书下载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上发布。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疆融汇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经四路***号
    联 系 人:蔡凯阳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号
    联 系 人:王姗姗、李育哲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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