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4-08 00:00:00
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林下空间租赁多种经营(养殖)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委托,于****年*月**日发布交易公告,对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林下空间租赁多种经营(养殖)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段:
成交人:蒋磊
成交价:***.**元/亩,租赁期限:*年,前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每年租金金额为成交价,第四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递增,第五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递增,合计***亩五年成交总价:壹拾壹万壹仟贰佰玖拾肆元整
二标段:
成交人:何青
成交价:**.**元/亩,租赁期限:*年,前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每年租金金额为成交价,第四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递增,第五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递增,合计***亩五年成交总价:叁万零玖佰壹拾伍元整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租单位: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
联系人:干庆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出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出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出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出租单位: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
代理机构: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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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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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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